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要求,第三十七批医用耗材动态报名产品信息已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产品予以公布并纳入挂网采购目录,通知之日起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1.报价。生产企业须完成动态报名产品报价工作,未报价者不得与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系统中本产品参考价格,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以英文半角形式输入。
2、议价。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议价,对同质量同功能同材质产品,医疗机构必须优先选择性价比高或报价低的企业入围本院采购目录。议定价格包含经营企业配送费用、运输费用、所有税费等,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
3、选择配送关系。对于有医疗机构议价的挂网产品,相应配送地区至少选择1家配送企业,所选配送企业数量不设上限,配送企业必须对生产企业选择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未选择配送关系或未确认配送关系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采购。各级医疗机构尽早与生产企业议价,且必须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纳入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对未通过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具体操作请登录“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系统”查看“帮助文档”中操作手册。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地 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原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楼。